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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可获政府激励金
日期: 2007年08月03日 出处: 互联网 作者: 中国光华护士基金 阅读: 次 四川新闻网--成都晚报讯 : (陈佳见习记者刘)温江区近日出台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激励办法。该办法规定,温江区内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,参加了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等公共场所(不包括环卫工作人员所辖范围)、养老机构环境卫生的清扫或为城镇孤老(儿)、农村五保户、无劳动自理能力低保户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帮助和服务等公益劳动后,由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或被帮扶人根据劳动情况,按“满意”或“不满意”填写《温江区低保对象公益劳动登记证》,然后确定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后可以得到的补助金额,满意则全额发放,不满意按全额补助的一半发放。温江区将拿出50万元财政资金,作为低保对象的公益劳动激励基金。这一做法为增加低保户收入提供了一条新途径。 |